不會說英語的選民可以獲得投票幫助。
我可以在投票站得到幫助嗎?
《聯邦投票權法》第203條要求某些縣向英語水準有限的人提供語言協助。如果某縣超過10,000或超過總投票人口5%的居民屬於某個語言少數族裔、識字率較低或英語水準不理想,則該縣必須針對該語言提供投票資訊和協助。
賓夕法尼亞州目前有三個縣應提供西班牙語的投票材料和協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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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rks 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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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high 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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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iladelphia 縣
賓夕法尼亞州目前有一個縣應提供中文投票材料和協助:
我能夠邀請某人來幫助我投票嗎?
只要您所邀請的人士符合以下條件,就可以獲得投票幫助:
您無需在每次選舉前獲得許可即可有人幫助您投票,但您可能會被要求簽署聲明,聲明您需要在投票站獲得協助。本聲明現已有西班牙語、繁體中文、簡體中文和越南語版本。